因传播疫情谣言,海安一男子被依法行政处罚!
警情通报
3月26日下午,有市民举报微信群有人传播“海安某地6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呈阳性”的文字信息。经查,相关文字系谣言。鉴于造谣、传谣的张某某、卞某某、时某某、沈某某、居某某、李某某、薛某等人(均为海安人)能够及时认识到行为不妥,随后主动在微信群内澄清事实,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。 3月26日晚,微信群有人传播内容为“海安已经不安全了”“周边某地转了300个确诊病例到海安奥体”的聊天截图。经查,相关图文系谣言。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对上传截图的仲某乐(男,27岁,海安人)予以行政处罚,对未经核实传播谣言的张某某、江某某等人予以批评教育。 当前,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。警方提醒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是每位网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。请广大网民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防疫相关规定,对故意编造、传播、散布谣言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。海安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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